一、中信银行信用卡积分累积规则

使用中信银行信用卡消费或提现所产生的积分在银行记账日的次日生效。具体折算比例请详见下表,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

种类

卡片名称

积分

一般卡

标准卡等一般信用卡

普卡(消费或提现):
RMB1/HKD1=1分USD1/EUR1=8分

金卡、钛金卡、白金卡(消费或提现):
RMB1/HKD1=2分USD1/EUR1=16分

特色卡

运通卡

普卡(消费或提现):RMB1/HKD1=1分USD1/EUR1=8分
*每月消费(含提现)达RMB1200(含)以上,可额外获赠0.5倍积分,额外获赠积分数不超过1500分。

金卡、钛金卡、白金卡(消费或提现):RMB1/HKD1=2分USD1/EUR1=16分
*每月消费(含提现)达RMB3500以上,可额外获赠1倍积分,额外获赠积分数不超过5000分。

腾讯QQ联名卡、凤凰网联名卡、淘宝网联名卡等网络类联名卡

RMB1/HKD1=1分USD1/EUR1=8分
*每月消费(含提现)达RMB2000(含)以上,可额外获赠1倍积分。
如单月计积分交易未达RMB2000,交易可获得1倍积分。

注:魔力卡、网络类联名卡、悦卡、中信汇添富现金宝联名卡的累计细则除外。

二、中信银行信用卡积分双倍累积规则

持卡人生日当月消费、提现交易获取双倍积分,可与以上积分规则同时享受。当月交易是指在持卡人生日当月最后一天已记账的交易,未记账的交易不予赠送;赠送的积分将在持卡人生日下一个自然月内汇总计入持卡人账户;该优惠仅限主卡交易。

三、中信银行信用卡积分累积其它规定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将签账消费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消费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交易款项者(如退货),或取消预借现金交易,持卡人原先已取得的积分将由卡中心根据其取消的交易款项金额,按计算比例予以扣除积分。如在扣除相应积分前,持卡人已将积分用于兑换积分礼品,导致其信用卡账户中无足够的积分可以扣除的,卡中心在扣减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中的积分余额后,对于不足部分,在持卡人积分账户中计负分,待持卡人将来有新增积分时弥补。持卡人账户中有负的积分时,不予销户。须通过消费累计积分补足账户之负积分时方可申请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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