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申报的虎牙公司(以下简称虎牙)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鱼)合并案,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全面分析评估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因素,以及腾讯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承诺方案的有效性。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同业竞争者及下游客户意见,并多次听取腾讯陈述意见。
审查表明,本案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和游戏直播市场。腾讯在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份额超过40%,排名第一;虎牙和斗鱼在下游游戏直播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0%和30%,排名第一、第二,合计超过70%。目前,腾讯已具有对虎牙的单独控制权和对斗鱼的共同控制权。如虎牙与斗鱼合并,将使腾讯单独控制合并后实体,进一步强化腾讯在游戏直播市场的支配地位,同时使腾讯有能力和动机在上下游市场实施闭环管理和双向纵向封锁,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可能减损消费者利益,也不利于网络游戏和游戏直播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经评估,腾讯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不能有效解决前述竞争关注。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依法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
市场监管总局收到虎牙公司(HUYA Inc.,以下简称虎牙)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DouYu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斗鱼)合并案(以下简称本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审查程序
2020年1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收到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提交的本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核,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申报文件、资料不完备,要求申报方予以补充。2021年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确认经补充的申报文件、资料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予以立案审查。2021年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实施进一步审查。2021年4月30日,经申报方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2021年6月24日,进一步审查延长阶段届满前,申报方申请撤回案件并得到市场监管总局同意。2021年6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申报方的再次申报予以立案审查。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在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同业竞争者及下游客户意见,了解相关市场界定、市场参与者、市场结构、行业特征等方面信息,组织专家深入开展案件分析论证,并对申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审核。
二、案件基本情况
合并一方:虎牙于2017年3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主要从事游戏直播等互动娱乐视频业务。虎牙由腾讯单独控制。
合并另一方:斗鱼于2018年1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纳斯达克上市,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主要从事游戏直播等互动娱乐视频业务。斗鱼由腾讯与斗鱼创始人陈少杰团队共同控制。
根据集中协议,腾讯拟通过虎牙收购斗鱼全部股权,交易后腾讯将取得合并后实体单独控制权。
三、相关市场
(一)相关商品市场。
经审查,虎牙和斗鱼在游戏直播、娱乐直播、电商直播和短视频市场存在横向重叠,腾讯在游戏直播的上游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务。
1.游戏直播是主要由主播操作或解说电子游戏及电竞比赛的实时视频内容服务。娱乐直播是以传统秀场直播为主的直播,主要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一般表现内容为唱歌、跳舞、音乐演奏、脱口秀等才艺展示。电商直播是以商品推介、商品售卖为主要内容的直播。游戏直播、娱乐直播和电商直播在内容、用户群体、对主播技能的要求、市场进入、收入来源以及主要竞争者等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需求和供给上不具有替代性,分别构成单独的相关商品市场。
2.短视频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公众提供经提前录制、编辑和剪辑的短视频(时长通常在5分钟以内)。短视频与直播在实时交互性、内容、时长、主要用户群体、制作流程、进入门槛及盈利模式等各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在需求和供给上不具有替代性,短视频构成单独的相关商品市场。
3.网络游戏运营服务是网络游戏运营服务企业在互联网上运营自主开发或者取得其他游戏开发企业授权的网络游戏,为游戏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和游戏内置广告等,获得收入的商业行为。
(二)相关地域市场。
本案所涉相关业务均需取得我国监管机构准入许可,且主要面向国内用户,使用中文制作。因此,上述商品的相关地域市场均界定为中国境内。
四、竞争分析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集中对下游用户企业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此项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一)集中将强化腾讯在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1.集中将进一步强化集中后实体市场支配地位。在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从营业额看,虎牙和斗鱼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0%、30%,合计超过70%;从活跃用户数看,双方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5%和35%,合计超过80%;从主播资源看,双方市场份额均超过30%,合计超过60%。虎牙和斗鱼是市场上前两大游戏直播平台,市场力量远超其他竞争者。交易前,腾讯已具有虎牙单独控制权和斗鱼共同控制权,但虎牙和斗鱼之间尚存在一定的竞争,本项集中将彻底消除这种竞争,进一步强化其市场支配地位。
2.游戏直播市场进入壁垒高,短期内出现新进入者可能性不大。游戏直播市场进入门槛较高,主要体现在著作权使用许可、资金和主播资源等方面。
3.集中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不利影响。交易将彻底消除市场上两家最大游戏直播平台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减少消费者选择权。集中后实体有可能利用其市场力量,降低产品质量,提高服务价格或者降低用户体验感受,损害消费者权益。
4.集中可能损害游戏直播从业者利益。交易将完全消除虎牙和斗鱼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减少主播平台选择权,降低主播和游戏主播工会议价能力,损害从业者权利。
(二)集中将使腾讯在上游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和下游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拥有双向封锁能力,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1.腾讯在上下游市场均拥有较强的市场控制力,有能力实施双向纵向封锁。
一是集中后实体在上下游均拥有较强的市场力量。在上游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腾讯市场份额超过40%,排名第一。其他竞争者市场份额远低于腾讯,难以对其构成有效竞争约束。在下游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如前所述,集中后实体以营业额、活跃用户数和主播资源计算的市场份额均超过60%。
二是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进入壁垒高,短期内出现新进入者可能性不大。进入市场的资金和时间成本较高,且需要取得有关资质、获得游戏版号。宣发渠道对游戏推广具有重要作用,游戏直播是网络游戏的重要推广渠道,交易将进一步提高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进入门槛。
2.集中后实体有动机实施双向纵向封锁。一方面,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商拥有的游戏著作权使用许可是开展游戏直播的关键。腾讯有动机通过网络游戏著作权许可封锁,排除、限制游戏直播市场竞争,进一步强化其在游戏直播市场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游戏直播是重要的游戏内容推广渠道,二者用户具有高度重合性,可以相互转化。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商的主要盈利来自玩家付费或广告商付费。交易完成后,腾讯有动机利用其控制的游戏直播平台对网络游戏市场竞争者实施推广渠道封锁,排除、限制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竞争。
因此,本项集中后,腾讯在上下游均拥有较强的市场控制力,有能力和动机对下游游戏直播市场的竞争对手实施网络游戏著作权许可封锁,对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的竞争对手实施直播推广渠道封锁,在上下游市场形成闭环,排挤现有竞争对手、扼杀潜在竞争对手。
五、审查决定
广告
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将本案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审查意见及时告知申报方,并与申报方就如何减少该经营者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多轮商谈。申报方提交了多轮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以下简称承诺方案),2021年4月22日,提交了最终承诺方案。对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重点从承诺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和及时性方面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不能有效减少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竞争的不利影响。
鉴于此项经营者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申报方未能证明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无法有效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7月10日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