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深圳公布《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确立以“告知—同意”为基础的个人数据处理规则,开全国数据领域立法先河。业内专家认为,深圳这部立法不仅使当地企业有法可依,也为其他地方数据立法提供了借鉴,为数据资产科学使用指明了方向。
此外,广州、东莞、佛山、珠海等地市地方政府,通过试点城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制定数字经济人才标准、出台大数据发展规划等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更多制造业“上云”,打出一套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组合拳。
广东已成数据大省
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截至2020年,全球数字经济规模达31.8万亿美元,其中,我国为5.2万亿美元,仅次于美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也从20.3%提升到38.6%。据测算,仅2020年至2025年5G投资额,就将达到1.2万亿元,有望带动10.6万亿元的经济总产出。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广东数据存储量超过2300EB,约占全国的20%。腾讯研究院发布《数字中国指数报告(2019)》显示,中国数字化进程从消费互联网为主导,转向产业互联网主导,产业互联网已经进入发展黄金期。
数据大省,正成为广东继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制造业大省后的又一张名片。
数字经济的魅力在于高投资回报率。据华为测算,数字经济的增长速度是普通经济的3.5倍,投资回报率更是非数字经济的6.7倍,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与核心动能。
谁能率先抢下数字经济蛋糕,谁就能在新一轮高质量发展中赢得先机。《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报告(2020年)》显示,2019年,广州深圳的数字经济规模均超万亿元。
立法应对新问题
随着新经济快速发展,海量数据不断生成、沉淀,成为新型生产要素,也带来个人隐私被滥用的问题。据公开数据,目前我国互联网用户量已超过9亿,应用程序达数百万个,一些APP长期存在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大数据杀熟、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
放眼全球,包括新加坡、阿联酋、澳大利亚、巴西、阿根廷等国家和地区,均对数据隐私安全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作为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针对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强制索要用户授权等现象,《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对“无授权不使用”的条款约束说不。对数据要素市场“搭便车”“不劳而获”“大数据杀熟”等竞争乱象,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规定且拒不改正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的罚款,最高可达5000万元。
2021年5月14日,《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印发,选取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河源、中山、江门、茂名、肇庆10个地级以上市,并由各市再选取不少于3个县(市、区)和5个市级部门以及广东省公安厅等6个部门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
一个月后,珠海印发《珠海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赋予首席数据官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数据资源治理和共享要求“一票否决权”。
两个月后,7月2日,广州市15届146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明确将广州打造成为粤港澳数字要素流通试验田、全国数字核心技术策源地、全球数字产业变革新标杆,引领全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外,广州、深圳大力推动数字经济人才认定标准制定。
2020年12月18日,广州海珠区率先制定发布数字经济人才认定标准。今年7月2日,深圳市人社局实施首批数字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动腾讯科技开展首批面向3123名内部员工的职业技能自主评价。
产业数字化
在东莞、佛山等制造业城市,数字经济呈现更多产业数字化特质。2015年,佛山出台《佛山市“互联网+”行动计划》,开启了一座制造业城市的数字化转型之路。东莞以超千亿元规模位列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第二梯队的榜首。近年来,东莞深化大数据在各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东莞涌现出唯一网络、金蝶、明创软件等上千家从事数据服务和应用的企业。
日前,《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政策措施》印发。这是继今年5月广东印发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方案后,首个聚焦制造业数字化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按照规划,到2025年广东推动超过5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带动100万家企业“上云”“用云”。
华南城市研究会会长胡刚认为,无论是《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等顶层设计制度方案印发,还是企业推动数字转型的创新举措,都将加快形成政府认可、企业接受的制度体系,推动广东发挥数据资源富集、产业基础雄厚、融合应用场景丰富的优势,加快向数字经济强省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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