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一男子因四年前“翻墙”上网被当地公安行政处罚

福建省宁德市通报,一男子四年前“翻墙”浏览境外网站,被予以行政处罚。全文如下:8 月 16 日,宁德网警发布通报,寿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8 月 7 日联合国保大队,成功查处一起擅自接入非法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浏览境外媒体资讯、不利于国家安全的行政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龚某某,斩断了境外不实资讯倒灌国内的通路。

通报说,今年 7 月初,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群众龚某某于 2020 年有非法浏览境外网站的行为,掌握情况后,民警传唤龚某某至寿宁县公安局接受调查。经查,龚某某确有通过“翻墙”软件非法浏览境外网站及信息的行为,且对其非法浏览境外网站及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六条之规定,寿宁县公安局依法对龚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福建宁德一男子因四年前“翻墙”上网被当地公安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很多境外网站会存在一些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血腥暴力等不良信息,广大网民应当用好网络平台,规范网络言行,文明、绿色上网,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宁德网警还指出,中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它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如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1 万 5000 元人民币(约 2762 新元)以下的罚款。

宁德网警提醒说,只要有过“翻墙”行为,就会留下痕迹,不管目的是什么,学习知识也好,查阅资料也罢,甚至是什么都没有浏览,只要“翻墙”就违法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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