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浦发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规则

1、所有账户积分在到期后将给予2个月的兑换周期,兑换周期届满后,所有兑换周期前所积的到期积分将做归零处理。该兑换周期内消费所累积的积分将计入下一期的有效期内。

2、持卡人根据本活动规定所获得的积分将列示于每期对账单。持卡人可按积分礼品目录中所列的方法换取目录中提供的现金券、产品、服务、飞行里程等。

3、所有兑换礼品均数量有限,兑完为止并不得兑换现金。

4、浦发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礼品只限由主卡持卡人提出申请。该申请一经浦发信用卡中心接受,即不可取消或更改。在受理申请时,信用卡中心将按兑换先后顺序对持卡人账户积分作及时扣减。

5、申请兑换时持卡人账户必须存有足够的积分,并获浦发信用卡中心接纳其申请。如积分不足,申请将被自动取消。如果持卡人使用现金+积分的方式兑换回馈项目,则现金部分将足额占用持卡人可用信用额度,如持卡人可用信用额度不足以占用,则持卡人兑换申请也将自动被取消。信用卡中心将不再另行通知持卡人。

二、浦发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礼品方法

1、网上兑换(免费兑换) ;

2、传真或邮寄兑换表(免费兑换);

3、拨打积分专线021-38784982自动语音服务;

4、拨打积分专线021-38784982人工兑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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