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持卡人的兴业银行信用卡有效期限到期而不肯更换新卡,或半途想停止使用,可向兴业银行处理销户手续,并应及时将兴业银行信用卡交回兴业银行或自行剪毁,兴业银行对已收的年费不予交还。

销户前,持卡人应还清悉数买卖金钱、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处理销户手续后,持卡人仍须承当被销户信用卡在销户前后所发作的其应承当的未清偿债务及各种丢失。

一、客服电话刊出兴业银行信用卡

拨打兴业银行客服电话(95561),挑选“信用卡”效劳后转人工效劳,向客服人员提出兴业银行信用卡刊出的请求,客服人员在核实客户的身份后即可处理刊出手续,一切流程都可以通过电话完结无需前往兴业银行营业网点。

二、营业厅刊出兴业银行信用卡

持卡人也可以到附件的兴业银行营业厅处理销卡。销卡后45天(含)内若有新的应付账款,仍由您承当。刊出兴业银行信用卡满45天后如账户没有欠款或溢存款体系会主动销户,无需处理任何手续。

补白:如您的信用卡丢失或被盗,应该当即处理挂失手续,如不再使用该信用卡,再处理刊出手续,假如没有先处理挂失手续,卡片刊出期间发生的丢失将由持卡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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